[ 打印 ]
2005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期为2004-2010年。规划以建设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为目标,通过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实行禁牧、减畜,加大对现有林地、草地植被的保护力度,采取围栏封育和人工辅助等措施,加快植被恢复步伐,加强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实行生态移民,减轻对三江源地区的生态压力,实现保护和恢复功能,促进该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农牧民达到小康生活的目标。工程主要任务:退牧还草9658万亩,退耕还林还草9.8万亩,封山育林、沙漠化土地防治、湿地保护、黑土滩治理1200万亩,鼠害治理3138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平方公里,生态移民55773人,以及相应的配套保护设施建设等。
工程建设范围涉及青海三江源地区玉树、果洛、海南、黄南四个藏族自治州的16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乡,总面积15.23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