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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在西北、华北及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工程规划期1978-2050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目前,第一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完成营造林2203.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538.6万公顷,封山育林576.9万公顷,飞播造林88.2万公顷。2001年,原国家计委批复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2001-2010年),规划对工程区内的2787万公顷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造林育林95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30万公顷,飞播造林126万公顷,封山育林194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实施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三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三北四期工程建成后,将使工程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净增1.84个百分点,使近1.7亿亩农田得到庇护,1.9亿亩沙化、盐渍化、退化草场得到保护和恢复,初步扭转三北地区生态恶化的势头。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西北、华北、东北13个省(区、市)的590个县(旗、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