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象山县涂茨镇落实“四发挥”作用,全面展开垃圾分类宣贯工作,积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纵深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助推垃圾分类品质提升。
发挥机关干部示范作用。为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涂茨镇充分利用“周二夜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省条例》宣贯云课堂,全面了解条例出台背景、意义和内容,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利用周二下村日,入户走访抓实垃圾分类工作,引导村民积极行动,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
发挥事务员模范作用。组织召开村级事务员专题培训会,解析《条例》内容及相关分类知识,进一步介绍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环节的督导、分拣工作,加强对各类垃圾分类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强化村级事务员掌握分类方法,使其担当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的“四大员”角色,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认识的广度和深度。
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充分发挥村级党员力量,促进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各村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以“垃圾分类 党员先行”为主题,组织党员学习《条例》相关知识,积极动员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凝聚党员的思想共识,以身作则引导好村民,并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联户模式,让党员干部率先转变为垃圾分类践行者,带头推进条例落地实施,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做到全民参与。
发挥“巾帼”行动作用。发挥村妇联执委力量,“当好分类大管家”。引导妇女同胞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以“小家”带动“大家”。并开展不定期宣传巡查和垃圾桶边督导活动,就现场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和纠正,劝导和制止破坏生活环境、乱扔垃圾行为,引导村民自觉分类,提高资源利用率,力求把好垃圾分类源头关。
涂茨镇层层落实宣贯工作,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充分发挥镇机关干部、事务员、党员、妇联执委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垃圾分类意识,推进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浙江省宁波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