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广昌县地处江西省东南部、武夷山西麓,建县于南宋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因“道通闽广、隶属建昌”而得名。全县总面积1612平方公里,辖6镇5乡1场129个行政村1374个自然村,总人口25万,其中农业人口约20.8万。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该县于2018年11月,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广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建设“美丽莲乡·幸福广昌”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该县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致力于让农村建房规范有序,农村环境整洁美丽,农村服务完善有序,农村人居环境和谐宜居。
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广昌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开展实地调研,高位推动工作开展,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年度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作为单项考评内容,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督查、有考核;广昌县人大和县政协均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年度专项巡察视察活动,为村庄整治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
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自2018年实施以来,县政府在开局之年随即制定了行动方案,方案中有职责、有目标、有奖惩。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组织、会同成员单位县卫健委、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对各乡镇的人居环境卫生采取督查制、督办制、排名制,编印动态简报,每季对于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乡镇,主要领导将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此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提高。对于新农村建设,该县整合各方面资金约15.6亿元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其中,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亿多元。通过进行“七改”(改路、改水、改塘、改厕、改房、改沟、改猪牛栏)、“三网”(电网、电信网、广电网),彻底拆除农村闲置土坯危房等举措,全县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获得感不断增强。2020年11月初,经市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验,通过了省级第一批验收。该县农村人居环境达到了“清洁、整齐、有序”目标。同时,对市检查验收组指出的农村房前屋后物品堆放较为杂乱的情况进行了整改,现面貌焕然一新。下一步,该县将制定长效管护机制,持之以恒坚持下去。
江西省广昌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