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农业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试验任务的批复》(农办政〔2016〕12号),将苏州市虎丘区列入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任务的地区,通过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进而激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权能,维护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围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虎丘区委、区政府出台了《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实施方案》、《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主体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意见》和《苏州市虎丘区农村土地收益处置办法》等4个政策文件。经过2年多的试点,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改革试点已在全区4个乡镇的33个村(涉农社区)稳步展开,累计共退出承包地面积20138亩,退出率60.2%,涉及农户10687户,各年龄段总人数35082人,已落实社会保障资金近32亿元。同时,虎丘区还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数量“一户一册”台账;将试点对象分为非特色田园村庄和特色田园村庄农户2种类型,因地分类推进;创新“承包地换社会保障、宅基地换住房”“双地联动”新机制;开发全区“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数据库技术,加强农地经营动态管理水平。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