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地处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腹地,面积2004平方公里,耕地100多万亩,农业人口52万,素有“曹禺故里、水乡园林、龙虾之乡、江汉油城”的美誉。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755.78亿元,比上年增长8.3%。近两年来,潜江市认真落实国家创建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先试先行,以虾-稻特色产业为主导,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全地域、全方位、全领域推进示范园创建,有效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突出品牌引领示范,培育产业融合新实力。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先后出台《潜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35)》《打造“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区域公用品牌三年行动计划》,为品牌建设做好规划蓝图和行动指南。二是注重品牌认定。继“潜江龙虾”(活体)、“潜江龙虾”(非活体)、“潜江虾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后,2018年“潜江龙虾”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三是注重标准引领。围绕虾—稻全产业链条各环节,不断完善潜江虾—稻产业标准体系。该市先后制定国家、省、市级层面虾-稻行业16项标准,牢牢占据全产业链各个制高点。四是注重宣传推广。依托“潜江虾-稻品牌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潜江龙虾”“潜江虾稻”二维码。且与北京等13个地区和43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打通潜江龙虾直供北京通道,成为冬奥会小龙虾唯一供应地。
打造多种农业业态,优化产业融合新结构。一是大力推广标准化养殖。加快产品结构、区域结构和经营结构调整,大规模推广潜江首创的“虾稻共作”高效种养模式,建成70万亩虾稻共作、16万亩潜江大豆、33万亩潜江蔬菜、2万亩潜半夏标准化生产基地。2018年,该市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4个。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围绕水产、优质稻米、畜禽产品、大豆,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促进加工工艺精细化、产品复合化、产业集群化。2018年,该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464.81亿元,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达到4:1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50家。三是大力发展特色化旅游。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赛事旅游等产业。其中,休闲农业迅速发展,形成85家休闲农业点,省级农业休闲示范点3家,四星级农业休闲点2家。成功举办首届返湾湖国际马拉松赛事、2018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潜江赛段赛事、第二届中国(潜江)国际龙虾·虾稻产业博览会,吸引国内外大量游客来潜。四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出台“互联网+小龙虾”行动计划,加快小龙虾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该市在全国各地开设小龙虾餐饮直营店和加盟店达2500余家。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企业合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网点360个,实现电子商务网点进农村全覆盖。潜江虾-稻大数据中心挂牌成立。通过“虾谷360”(即小龙虾垂直电商平台),小龙虾2018年度交易总量达13万吨,销售额达48亿元,辐射带动近10万农民就业。2018年,该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797元,比上年增长8.54%,总量位居全省第4位。
加强多元要素投入,激发产业融合新动能。一是资金整合最大化。2018年,出台《潜江市2018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方案》,整合约20亿元资金投向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同时,市政府每年拿出5000万元专项资金、成立小龙虾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小龙虾产业发展。二是土地盘活最大化。坚持“三权分置”,推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用好用活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激发土地要素活力。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流转土地35.18万亩。三是人力培育最大化。2018年,举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训班100多期,培训近上万人次,现场技术指导4000余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99人,遴选技术指导员140人、科技示范主体1400户,建设试验示范基地4个,示范推广30个样板。
培育多样参与主体,构建产业融合新支撑。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在财政补贴、土地审批、税费减免、企业服务等方面出台系统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华山水产、莱克水产等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目前,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78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9家。二是培育发展专业主体。实施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创建行动和培育计划,不断发展农业经营专业主体。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社已达1092家,家庭农场46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5家、省级示范合作社22家、省级家庭农场20家。三是培育支持创业主体。落实省“三乡工程”政策,出台《潜江市“三乡”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市民下乡”主体20人、“能人回乡”主体95人、“企业兴乡”主体30个,涉及项目总投资13.6亿元。通过虾稻产业帮扶,全市共有8000多贫困户脱贫,占建档贫困人口的13%。
建立多方联结机制,探索产业融合新模式。一是“一转一租一包”模式。以华山水产公司为代表,通过“一转一租一包”,建基地、建社区、建企业,企业获得稳定虾源和稻谷,集体获得财产收益,农户成为二级经营主体,三方因虾稻产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截止2018年底,华山公司“虾稻共作”基地超过3万亩,年加工水产品能力6万吨,年处理废弃虾壳能力10万吨,带动村集体年收益超过100万元。2000多农民转变为市民,农民亩平收益超过5000元。二是“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以莱克集团为代表,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实行订单制度,通过签订种养和收购合同,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截止2018年底,莱克集团年加工小龙虾达20万吨,辐射基地30多万亩,小龙虾加工量和出口创汇连续9年保持全省同行业第一,占全省小龙虾出口总额的50%以上,出口总额达1亿美元。三是“租金+政保+商保”模式。在土地流转租金市场化增长的基础上,建立市土地资源交易平台,明确土地流转租金的保护价和指导价,建立土地流转租金多重保障机制,该市土地流转租金整体保持每年10%的增长。成立龙虾产业投资公司,采取“政府+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模式,积极开发助农贷、助保贷、虾农贷等金融产品,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多重保障体系。
强化多极保障措施,开创产业融合新局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书记、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示范园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列入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强化机构健全。为规范管理示范园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示范园管理委员会。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鼓励科研机构与龙头企业合作,建立农业研发机构17家(其中博士、院士工作站3个),与隆平高科、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农科院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四是强化金融信贷。为建立涵盖银行、保险、证券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立体金融支撑体系,各大银行和保险公司,推出潜江本土的“欣农贷”“虾龙贷”“龙虾宝”“虾稻贷”等金融产品,服务龙虾养殖户和加工企业。五是强化考核奖励。出台《潜江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发展“虾稻共作”模式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定期调度考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等发放“以奖代补”资金达454万元。
下一步,潜江市将从以下三点进一步抓好示范工作。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协调解决推进建设工作中问题。二是加强试点示范。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核心区乡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示范乡镇建设和示范园建设工作,动态调整项目库,确保试点显成效,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加强品牌建设。推行“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双品牌模式,加快虾—稻品牌整合力度。进一步完善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品牌维护机制。高起点谋划品牌营销方案,全方位、立体化营销潜江虾—稻,进一步打响品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