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国务院以国函[2017]18号文件同意批复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78平方公里,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