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展改革工作 > 就业与收入 > 就业收入社保消费

中央层面划转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完成 共划转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就业司
[ 打印 ]

  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首先在中国联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业,中国再保险等2家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开展试点。

  2019年9月,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布置全面推开划转工作,并明确了时间表,即: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