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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个体工商户减负!安徽实施阶段性免征社保费用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就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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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 出台一揽子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尽快有序复工复产。其中明确提出,将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免征社保费用。

  3月24日上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安徽省共登记个体工商户360.9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9.5%,带动就业人口近千万,在繁荣市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受疫情影响,安徽省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

  针对当前个体工商户面临的房租电气成本高、流动资金压力大、招工用工难等实际问题,安徽省要求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已缴纳应免费用的,办理退费。(信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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