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10月19日,重庆市出台扶贫对象医保倾斜报销政策。
哪些人可享受倾斜政策?
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均纳入医保扶贫对象,享受倾斜报销政策。
可享受哪些倾斜政策?
1.降低住院报销“门槛费”。扶贫对象在参保地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其住院费用报销门槛费降低50%,降低后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由原来的300元、800元降低至150元、400元。
2.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扶贫对象在参保地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达到起付线以后,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哪些“区县级医院”可享受倾斜政策?
执行倾斜政策的区县级医院,由卫生计生部门会同社会保险部门核定。目前,全市共有187家区县级医院享受医保倾斜报销政策,覆盖所有区县。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