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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去产能失业人员等五类群体将获援助

2017/01/25 就业司

  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2017年1月,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

  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题是:就业帮扶,真情相助。援助对象有五类人群,一是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工停产企业职工;二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三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四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五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是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以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了解并掌握重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实施方案》要求提供精准服务,实施“职业介绍行动计划”。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残联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援助对象的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帮助制定可行化求职计划,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主动为其提供至少3次职业介绍,并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促进稳定就业;各类培训机构要大力开发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认真开展职业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水平。要重点帮扶。各级人社和残联就业服务部门,要将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去产能未就业人员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档立卡,实行“一对一”的再就业帮扶活动。首先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创业证,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纳入失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对有就业愿望的要推荐介绍再就业岗位,并落实好企业吸纳岗位补贴等政策;对有创业愿望的要优先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孵化、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对通过市场确实无法就业的困难人员,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真正做到“转岗不下岗,下岗不失业”。

 

    时间:2017年1月14日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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