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展改革工作 > 经济运行与调节

江苏南京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 打印 ]

  为切实提升长三角地区跨区域突发事件预警和应对能力,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应急管理局与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宣城市、芜湖市应急管理局签订跨区域应急联动协议,促进五地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信息、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救援队伍、应急物资、救援装备、救援专家等资源合作共享,推动建立区域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并举行苏浙皖毗连地区第六联防区跨区域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活动,检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锻炼应急队伍,保障南京市及毗连地区安全稳定发展。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