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北方大中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冬春蔬菜储备和投放工作,去冬今春以来,甘肃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3﹞2434号)和《关于及时投放冬春储备蔬菜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发改电﹝2014﹞16号)要求,在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冬春蔬菜储备和投放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城市冬春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
一、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要“提早谋划,统筹考虑,找准问题,把握时点,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储备和投放任务,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要求,会同省商务厅进一步完善协调服联动机制,结合甘肃省东西狭长独特的地理特征和气候差异大的特点,确定继续在全省十四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各市州政府也严格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了以市州长为组长的冬春蔬菜储备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强化政府调控,对冬春蔬菜储备投放落实情况建立报告机制,确保调运得力、投放及时。同时,由市州商务、工商、农牧、物价等部门参与对本市州蔬菜的供应、需求、库存、储备及市场行情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市场预警和信息引导。在两节期间切实保证冬春储备蔬菜投放的运输畅通,努力降低蔬菜运输物流成本,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二)狠抓储备任务的落实。一是根据甘肃省冬春季节蔬菜消费特点和蔬菜储藏的条件要求,确定储备的主要品种为土豆、大白菜、莲花菜、绿萝卜、胡萝卜、洋葱等13种耐贮存、易周转的大路蔬菜,各市州可以根据本地消费习惯和储藏能力因地制宜适当调整蔬菜品种。按照本市州城区人口(含流动人口)每人每天消费0.5公斤蔬菜、保证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蔬菜储备动态库存。全省共完成了储备蔬菜采购、储存5.7万吨。兰州市按照市区320万人口,每天蔬菜消费量1300吨,共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了1万吨的冬春蔬菜储备,分别为土豆2400吨、大白菜4100吨、莲花菜1500吨、绿萝卜700吨、胡萝卜500吨、洋葱1000吨。二是严格确定承储主体和运作方式。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的方式,开展储备工作。由政府和骨干蔬菜流通企业签订协议,委托具有较强经营实力、产销衔接能力、仓储能力、存储经验和销售网络的蔬菜经营企业结合经营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库存规模,政府对企业承储发生的必要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充分依托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城市近郊实施产地储备。兰州市政府要求冬储蔬菜入库时的冷库环境、蔬菜码放必须符合蔬菜储藏要求。市农委对每批次入库蔬菜进行统一检测,严把质量关,确保蔬菜符合储存标准。入库完成后,由市商务、财政和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入库蔬菜的数量、质量、码放形式、农残检测结果等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挂牌储存。
(三)合理确定储备投放时间和地点。冬春蔬菜储备投放时间原则上确定为每年12月初至次年3月底,各市州基本按照春节前、元宵节前、3月底前三个投放阶段进行安排,各市州也可根据气候变化及本市州消费特点确定具体起止日期。兰州市采取“市上统一安排、区上组织实施、承储企业投放销售、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分散投放点以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的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蔬菜副食便利店、直销店、车载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蔬菜零售终端为主,依据近郊四区、红古区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共确定61个投放点,设立200个专柜,分散投放零售价格低于同类市场同品种蔬菜每斤0.2元以上、每人每次每品种限购20斤;集中投放是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选择了4个规模较大、覆盖范围较大的二级批发市场开展集中投放,面向蔬菜经营户、团体消费单位、学校机关食堂等采取持卡采购的方式,开展集中投放,集中投放价格低于同期批发市场同品种蔬菜价格。投放时间、投放价格、投放点位置均在市内主要媒体予以公布,方便广大市民购买。元旦至春节期间为第一阶段投放时间,共投放储备蔬菜3300吨,其中分散投放2200吨,集中投放1100吨。近期兰州市周边地区普降大雪,对蔬菜运输有一定影响,为稳定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从2月9日开始,兰州市进行第二阶段储备蔬菜投放,投放实行限价限量销售,分散投放零售价格低于同类市场同品种蔬菜每斤0.2元以上、每人每次每品种限购20斤;集中投放每卡每品种每次限购500斤。完成投放任务1020吨。天水市、嘉峪关等十三个市州也基本按照元旦前、春节前、元宵节前三个阶段的顺序,依托蔬菜零售市场、惠民肉菜店、超市等,已完成白菜、萝卜、洋葱、甘蓝菜、土豆等蔬菜投放任务12847.1吨。
二、取得的成效
(一)蔬菜储备规模进一步增加。各市州政府高度重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蔬菜储备规模、建立储备制度的城市范围和承储企业数量均有较大增长。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已储备冬春蔬菜5.7万多吨,其中兰州市蔬菜储备1万吨,较去年增长了10%。有20多个县级城市也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二)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目前,多数市州已建立了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或出台了储备实施办法,成立了领导或协调机构,制定了承储企业认定、蔬菜收储投放及财政补贴等管理办法,使冬春蔬菜储备成为了一项长期制度。兰州市专门制定了《兰州市政府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方案》、《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操作规范(试行)》,具体指导全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将冬春蔬菜储备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轨道。在加强储备制度建设同时,今年各地增加了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的规模。各地市州2013年度已列入财政预算的蔬菜储备配套补贴资金已达到1926万元,其中:兰州市安排财政补贴资金850万元,用于承储企业投放中产生的合理费用补贴。
(三)蔬菜市场价格得到了有效平抑,菜农和企业收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实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有效平抑了淡旺季蔬菜价格波动,抑制蔬菜价格过度上涨,为保障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平抑物价,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蔬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在秋季大路菜上市时大量收储,防止价格过度下跌导致“菜贱伤农”,有效解决了我省蔬菜生产园区和菜农蔬菜卖难的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调动了农户种植蔬菜的积极性,提高了大路菜的区域自给率。同时,有利于推动蔬菜承储企业增加冷库库容,扩大承储规模,完善投放网点,进而为当地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实施,达到了惠农、惠民、惠商的良好效果。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