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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3/11/12
来源:经济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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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要求,山西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努力推进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山西省全年各类蔬菜总产量在正常年份下约为2000万吨左右毛菜,需求量约为1600万吨,从总体上看,供求基本平衡。省会城市太原市蔬菜年消费量近12亿公斤,日均消费量约为350万公斤。由于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山西省蔬菜供应在季节上存在不均衡,本地菜每年6月份至10月份集中大量上市,不仅可以实现自给,而且可以外供,而10月份到次年6月份之间,市场对外埠精细菜的需求呈“马鞍型”,经历逐渐走高和逐渐回落趋势,其中由12月份到次年2月份3个月,80%的精细菜要依靠外埠供应。在蔬菜供应品种上,山西省地产菜以白菜、胡萝卜、土豆等大路菜为主,而外调菜以蒜薹、芹菜、莲藕为主,有些蔬菜则需常年外调。

近年来蔬菜价格不断走高,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种植环节中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蔬菜成本也水涨船高。二是山西省蔬菜多半需由外埠供应,运输环节成为蔬菜供应中一个重要的流通环节,运输成本随着近几年原油价格不断上涨也随之加大,约占蔬菜价格的20%以上。三是高温、洪涝等灾害会直接影响到山东、河南蔬菜的生产。

近几年,山西省大部由于气温过低,延长了蔬菜生长期,上市蔬菜无法按时上市,影响了蔬菜供给,特别是今年受北方阴雨和南方高温影响,对山西省的蔬菜供应造成一定影响。

(二)督促落实,成效明显。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的通知》精神,山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山西省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晋发改经贸发〔20112090号),要求全省11个地级市均应建立和完善储备制度,明确了储备的品种范围、储备规模和管理方式,切实把蔬菜储备工作落到实处,并加强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太原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晋中市、忻州市共6个市已建立蔬菜储备制度,共落实专项资金456万元,储备蔬菜17594吨。其中,太原市安排储备7500吨(其中,大白菜3000吨、土豆2500吨、胡萝卜1000吨、白萝卜750吨,洋葱250吨);长治市下发了《关于建立长治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长发改经贸发〔2011974号)文件,储备蔬菜2800吨,主要品种有:土豆、萝卜、蒜薹、洋葱、大白菜等大路蔬菜,长治市财政每年列支28万元,用于蔬菜储备补贴。晋城市下发了《关于建立晋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储备蔬菜1750吨(其中土豆、大蒜、白菜、萝卜等大路蔬菜1250吨,蒜苔、小瓜、西红柿、茄子、青椒等新鲜蔬菜500吨);晋中市储备1544吨,包括土豆、白菜、红(黄)萝卜、洋葱等;临汾市储备2600吨,包括白菜、土豆、红(黄)萝卜、大蒜、洋葱等。山西省其它5个市的发展改革、商务等有关部门都制定了冬春蔬菜储备实施方案,并向市政府汇报落实储备资金等事宜,省商务厅将继续督促和指导这些地市尽快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三)加强监测,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商务天气预报的作用,加强市场监测,做好蔬菜市场分析和预测预警。省商务厅组织专人密切监测蔬菜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并加强蔬菜市场运行分析,预测蔬菜市场发展趋势,并且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手机报等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四)重点指导,确保供应近期,省政府召集发改委、商务厅、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交通厅、工商局、供销社、民政厅、公安厅等10个相关厅局负责人,召开了山西省蔬菜价格工作会议,研究稳定蔬菜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商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等部门,积极开展了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确定了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型生鲜超市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加大蔬菜直采量。省商务厅还引导周末蔬菜市场向常态化经营的流动售菜车转变。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要求企业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蔬菜市场供应,特别是对“南菜北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标准化菜市场工程”承担企业,积极发挥保证市场供应的中心作用,要求重点企业建立应急保供骨干企业队伍,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准确掌握其收购渠道和销售网络,加强信息服务、政策支持和业务组织,指导企业做好收购、加工、储运、销售和应急投放等相关工作,发挥其在当地蔬菜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太原市开展了一元菜限价销售,引导蔬菜平价销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储备资金不足,储备规模偏低。下一步要督促部分市的冬春蔬菜储备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或在价调基金等专项资金中固定地划拨出一块资金,进一步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工作。

(二)部分市的重点蔬菜批发市场等承储企业储备基础设施较差,并且承储企业冬春蔬菜存储技术、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还有一定差距,特别在储存鲜活农产品所需的恒温库、冷链设施相对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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