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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立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发布时间:2012/04/28
来源:经济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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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下发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安排部署我省大城市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工作。明确要求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四个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并从12月份开始启动。同时要求张家口、邢台等七个设区市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蔬菜储备制度。为保障应急需要,省政府确定从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并由省直接调控,与设区市的蔬菜储备衔接联动。

2011年全省落实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资金2000万元(其中省级500万元、市级1500万元),储备各种蔬菜25260吨(其中省级8510吨、市级16750吨)。从储备品种看,除大白菜、圆白菜、白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等耐储存、易周转的6个品种外,省会石家庄市在春节期间还储备了部分蒜苔、菜花、冬瓜等品种,丰富节日市场,调剂市场余缺;按照远近结合和具有较强蔬菜经营实力、产销衔接能力、仓储能力、销售网络的蔬菜经营企业优先的原则,由商务、发改、财政部门联合确定承储主体;从运作机制看,蔬菜储备实行市场化运作,依托若干骨干企业,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由市商务部门与承储企业签订《委托储备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储备企业按照下达的储备计划实行定点储备。我省将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具体考核指标。省直各有关部门在争取中央项目和资金、安排省有关专项资金时,对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为保证春节市场供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监管,保证市场价格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掌握储备情况,春节前,我委与省商务、财政部门就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总体看,由于主管部门重视,承储企业认真负责,储备蔬菜数量充足,质量良好。由于春节期间气候正常,也没有影响市场供应的突发事件发生,我省春节蔬菜市场总体呈现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态势。目前省市蔬菜储备均未动用。

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从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高度,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各市进一步完善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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