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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对工作落实进行了分工、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宁夏今冬明春蔬菜储备工作,确保全区在春节期间蔬菜供应,稳定蔬菜市场秩序,保障城乡人民正常生活。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宁夏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有序推进,平抑物价成效显著,基本达到了国家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要求。
一、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组织得力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要求,2011年2月份,宁夏回族自治区下发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菜篮子工程指导意见》(宁商<运>发[2011]6号文),明确提出,在宁夏全区“建立蔬菜临时储备制度”,各市县要制定和完善市级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选择大白菜、莲花菜、白萝卜、土豆、洋葱等耐储存、易运输的蔬菜品种,建立城市人口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的临时性市级储备,并制定《市级蔬菜储备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企业的储备费用给予补贴。进入秋冬季,又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宁商<运>发[2011]292号),对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银川市必须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确保冬春季市场供应;其他四个地级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储备的蔬菜品种主要包括大白菜、萝卜、莲花菜、土豆、洋葱、圆白菜等耐贮存、易周转的蔬菜品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宁夏银川市制定了《银川市市级应急蔬菜储备实施方案》和《银川市市级应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主要储备土豆、大白菜、青萝卜(白萝卜)、葱头、莲花菜、胡萝卜等六个耐储存的品种,储备时间每期6个月(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储备量为7000吨,其中土豆2000吨、大白菜1000吨、青萝卜(白萝卜)1000吨、葱头1000吨、莲花菜1000吨、胡萝卜1000吨。同时,其他四个市也积极做好应急蔬菜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选择一批蔬菜流通企业作为今冬明春蔬菜应急保供企业,加大土豆、大白菜、白萝卜、葱头、莲花菜、胡萝卜等耐储存蔬菜的临时储备,确保了全区在春节期间蔬菜供应,稳定蔬菜市场秩序,保障城乡人民正常生活。
二、扩大冬春蔬菜种植面积,确保蔬菜储备货源充足
宁夏农业部门按照自治区“做大龙头、做强基地、做活市场”的要求,突出抓好设施农业提质增效保障供应。努力建立保障农产品生产供应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出率和自给率,促进了“菜园子”与“菜篮子”的对接,有效确保了市场供应。
(一)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合理安排品种和茬口。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原州区的设施蔬菜产区种植产品种类、品种、茬口多样化,以满足银川和本地市场消费为主;贺兰县、中卫市、青铜峡市、吴忠市城区、平罗县等地的设施蔬菜产区,立足外销市场,以番茄为主导产品,种植适合外销的品种,合理安排茬口,排开种植季节,实现周年生产,均衡供应。
(二)立足无公害生产,开展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按照农业部启动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今年创建24个标准园,其中国家级标准园14个;培育壮大企业、合作组织,开展集约化育苗、技术服务、采后商品化处理和品牌销售,促进设施瓜菜生产向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采后商品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方向迈进。
(三)强化防灾减灾,确保日光温室冬季安全生产。宁夏最冷季节在12月下旬至1月下旬,大风、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在加强冬前蓄热的基础上,选用耐低温、耐弱光品种,采用嫁接换根、张挂反光幕、适当早播、冬春茬果菜临时补温等综合防寒保温措施;遇到连阴、下雪等灾害性天气,通过采取临时性补温、灌水保温、缓慢升温、人工喷水、剪除枯枝、遮荫、补施肥料等措施尽量减少损失。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做好抗御灾害性天气,有效提高节能日光温室冬季生产安全性。
(四)重视加强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素质和菜农种植水平。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现有的技术队伍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市场营销及风险抵御能力,胜任蔬菜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培训菜农,提高蔬菜种植技术,实现蔬菜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五)解决空棚问题,切实保证充足生产。为解决冬季蔬菜种植空棚问题,宁夏各地积极研究采取可行办法,努力减少和消除空棚现象,对老旧温室进行改造、维修,由公司、大户经营的温室,解决权属、资金等方面问题,尽快恢复生产,提高温室的效益和土地资源利用率。
(六)不断增加贮藏,切实提高储备能力。目前宁夏固原市标准窖贮藏能力为40万吨,加上农户自建的土窖,总贮藏能力在100万吨左右。动员组织农户修缮自建土窖,帮助解决土窖标准低,贮藏规模小且分散,贮藏周期短,质量差等问题,增大储藏能力,进行错季上市。
三、落实蔬菜储备调控措施,切实稳定市场价格
宁夏坚持以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出发点,以扩大蔬菜生产规模、减少流通环节、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为目标,扎实推进冬春蔬菜储备各项工作,有效稳定了蔬菜市场价格,保障了“两节”期间的市场供应。
我区按照“企业化运作、自负盈亏、政府定额补贴、保障应急、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设立财政专项储备资金并列入当年预算,对在蔬菜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存储费、库存费等合理费用和政策性亏损,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跨区域调运产生的运输费、损耗费、投放费等支出给予必要的补偿;同时,加大对蔬菜储备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支持设施农业“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和城市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完善城市蔬菜配送直销点,以建成种植、采购、批发、零售环节快捷高效链接的蔬菜流通体系。从2011年11月份开始,自治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维稳控价措施,政府限价肉、限价菜和一部分国储肉蛋奶的投放,有效抑制了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各城市蔬菜直销点蔬果价格相对便宜,且供应充足,品种丰富,有效保证了冬季蔬菜特别是“两节”期间的供应,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目的,深得群众的赞誉。
总之,宁夏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有序推进,平抑物价成效显著,达到了国家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最终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