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北京、浙江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奖惩结合的收费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上海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湿垃圾源头减量的通知》,实施分类收费、按量计费、奖惩结合的制度。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基数内、基数外两档收费标准,对于湿垃圾产生量超过核定基数的单位加倍征收,对湿垃圾减量成效显著的单位采取奖励性减免措施。北京市出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政策,对减量显著的单位执行较低价格的奖励性措施,对超过定额标准的实行加倍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惩罚性措施,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浙江省杭州市对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制定发布非居民生活垃圾定额管理和计量办法,基准量及以内的,收费标准为240元/吨;超出基准量的,收费标准为36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