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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通知,持续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今年将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组织开展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回头看”行动,对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所明确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的各类不合理收费予以坚决取消,废止与国家、自治区要求不一致的政策文件。二是规范建设安装工程和接入工程投入机制。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燃气工程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监管细则。市县要统筹用好财政和价格两个渠道,研究明确本地政府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投资分担接入工程的办法。三是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制定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措施,明确转供电价格行为规范和要求,加快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建设及验收工作,严格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乱加价行为。四是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时完成第三监管周期广西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加快完善城镇供水、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明确成本构成。五是加强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七是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深入解读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据了解,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印发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清理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2021年以来,全区合计清理不合理收费超过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