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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立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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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商品成本调查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规范价格行为的重要措施。为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科学调控煤炭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河北省结合实际建立了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制度。
  调查选取了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省内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共8家作为调查对象,以煤炭生产成本(包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及税费附加)和煤炭生产销售情况、人员情况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期调查和应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调查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成本调查。今年启动首次定期调查,当煤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超过本省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时,将随时启动应急调查。调查制度要求调查对象报送煤炭生产成本情况,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报送的成本数据情况进行复核,必要时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复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来源: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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