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就《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出,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合理制定或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