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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目录销售电价及峰谷电价政策:一是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和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工商业电价结构,不再设置大工业用电电价分类,并明确农业排灌电价执行统一的销售电价,不再保留农村分类综合电价。二是为适应能源结构转型、促进省内新能源消纳、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统一省内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同时,明确居民用户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根据自身用电实际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