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促进水污染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川省资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资阳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0〕42号),明确将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5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仍执行2.0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