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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聚焦降低大工业电价着力减轻制造业用电成本

2020/12/28 价格司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自明年11日起,当地大工业1~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以上各电压等级谷段电价较2019年每千瓦时分别下降6.25分、6.25分、6.25分、6.05分、7.25分;78月份各电压等级谷段电价在上述降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下调2分。经测算,上述政策实施后预计降低当地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约115亿元。

  在减轻实体经济用电负担的同时,当地进一步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度拉大峰谷价差,并在78月份对大工业高峰、低谷用电执行季节性电价政策,进一步发挥峰谷分时电价在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更好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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