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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明确第二监管周期销售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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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当地202111日起执行新的销售电价。此次销售电价调整,江苏省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平均销售电价较上一监管周期每千瓦时分别下降4.55分、0.46分。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35千伏、35~110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降3.5分、3.9分、4.5分、5.5分和6.5分。上述政策执行后,预计每年将减少江苏省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超过150亿元,为推动当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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