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当地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销售电价。此次销售电价调整,江苏省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平均销售电价较上一监管周期每千瓦时分别下降4.55分、0.46分。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35千伏、35~110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降3.5分、3.9分、4.5分、5.5分和6.5分。上述政策执行后,预计每年将减少江苏省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超过150亿元,为推动当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