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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鼓励建立村镇生活污水处理付费机制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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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政府主导、村民主体、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村镇污水处理资金筹措机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经费由市、区按4555比例承担,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有条件的村镇,鼓励探索结合镇村供水系统,建立有效付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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