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合肥市发布《关于明确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合教秘﹝2020﹞35号),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幼儿园的保教费、伙食费缴纳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幼儿园因疫情不能开园期间,学前教育各类奖补政策保持不变,切实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