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降低企业用水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运行,近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实施工商企业用水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含深汕合作区)2020年2月和3月的工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及特种用水给予10%的水价优惠。同时,2020年2月至4月,对所有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措施,免收欠费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