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西宁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西宁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6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西宁是青藏高原门户,“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服务基地,是联疆络藏、连接川滇的战略要地,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中心城市。全市总面积760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08平方公里,市区海拔2261米,下辖五区二县,常住人口247.6万人,城镇化率79.3%。“十三五”期间,西宁市地区生产总值提前翻番,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50%以上。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48.8亿元,增长8.1%,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0%,增速位居西北省会城市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8%,占全省比重达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
(二)工作基础
“十三五”以来,西宁市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超额完成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人均公园绿地1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五年位居西北省会城市前列,成为西北首个“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双荣誉省会城市。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入选国家“低碳城市”“无废城市”试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取得积极成效,制定印发《西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印发《加强农膜使用管理促进残膜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西宁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十三五”末,日均1300余吨涉塑、涉纺、涉金属、涉纸等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分别进入可回收和无害化处置网络,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提升至90%,现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站点约200余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3家,从业人员约5000余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全面提升我市废旧资源利用水平,构建具有西宁特色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布局,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 将构建完整、规范、先进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作为全市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的重点任务,加快建立“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合力推进重点城市建设。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工作基础和城乡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差异,统筹推进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和相关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创新驱动、分类指导。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创新对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驱动作用。加强废旧物资分类回收,分品类探索创新回收模式,提升再生资源精细化加工利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建成7个分拣中心,其中绿色分拣中心2个,再生资源回收量年增长率达到5%,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散乱污”状况明显改观,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9种主要再生资源可回收量达到60万吨,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率先在全省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等有关要求,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绿色分拣中心。抓好综合型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强化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检测、分拣、打包、储存等功能,为生活源、商业源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利用提供保障;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强化中心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到2025年,新建大型分拣中心1个,下设回收网点80个左右,改造建设绿色分拣中心2个。
2.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2012),因地制宜布局回收网点,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不具备回收网点条件的小区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设置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引导鼓励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形成立足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引进、扶持废旧物资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提升回收网点运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确保整洁卫生和消防安全。到2025年,计划新改建100个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回收量年增长率5%。
3.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鼓励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实施标准化报废汽车拆解中心项目,加强报废汽车拆解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废旧动力蓄电池、太阳能板等新产业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途径。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建立定点定时收运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锂电、光伏、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深化快递业绿色包装试点,鼓励快递企业在校园、社区、写字楼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专门的快递包装物回收点,推进快递分拣投递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可重复使用中转箱、笼车等设备。
4.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建立上门预约、以旧换新、在线回收、网上交易、价格发布、数据统计等互联网回收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应用信息化水平。建设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模块,打造废旧物资分类监管和积分平台,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低碳积分”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实施积分兑换奖励机制。支持回收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建设智能+人工的前端回收网点200个及配套设施,推进西宁市“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追溯管理数据平台。到2025年,全市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量达2家以上。
(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5.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市场主体。引进一批产业竞争力强、技术水平较高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引导鼓励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培育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品牌化的线上和线下融合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到2025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骨干龙头企业数量达5家以上。
6.推进再生资源行业集聚化发展。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城东区固废一体化循环利用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做好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通过配套建设物流、信息、环保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高附加值再生资源加工企业集聚发展。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废钢材破碎环保再利用项目落地,以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产业为核心,形成各类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延伸及耦合的集聚化模式,促进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合作。围绕兰西城市群建设,探索布局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和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总产值达4.5亿元。
7.抓好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落实首台(套)产品应用激励政策,加快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加工企业提质改造,鼓励采用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方式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全面提升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鼓励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在精细拆解、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高校等联合搭建覆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全过程的创新体系,加大资源化利用、再制造产业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推广力度。
8.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努力打造全民共建共享的高原“洁净”城市。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建成投运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切实发挥项目生态环境效益。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到60%。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9.促进二手商品交易流通。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交通通行等实际条件,实施二手商品交易专区建设项目,建设集中规范的家具、手机、家电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和线上交易平台规范开展二手商品交易。支持各县、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选择居民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置寄卖店、寄卖点。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建设时光机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促进旧书、电子产品交换使用。
10.健全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二手商品的市场监管,明确相关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强化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有关政策。
11.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领域落后产能淘汰,加强冶金、化工、火电、水泥、能源、光伏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工艺升级,加快工业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提质、晶硅光伏组件回收产业化、预焙铝电解槽综合节能技改、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改造等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扶持培育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龙头企业。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四)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保障体系
12.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编制完成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将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结合农村实际,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技术指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13.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专项,用足用好循环经济、固废利用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依法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深化产融对接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在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
14.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各环节的行业规范管理。强化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收赃销赃、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
15.完善统计体系。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成立西宁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职责,定期协调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全力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工作职责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县区、部门、园区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建立衔接沟通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依托国家、省级重大项目库,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项目库,统筹协调,梯次推进,分门别类对接国家及省市各类专项资金,系统推进项目建设。各县区、部门、园区按照职能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每年年底将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三)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先进经验,推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形成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