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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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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
  扬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共辖邗江、广陵、江都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高邮、仪征2个县级市,全市总面积6590.62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237.8平方千米。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5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1.42%。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近年来,扬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连跨两个千亿级台阶。202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96.4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07亿元,增长2.0%。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87元,同比增长8.9%。
  (三)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扬州市具备优质的自然资源条件,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功创成国家生态市、森林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节水型城市等。2021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空气优良率达78.4%,新增城市绿地112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57平方米,成片造林1.24万亩,修复湿地3580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4.02%,单位GDP能耗下降3.7%。
  (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基础
  扬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基础较好,近年来,先后创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高邮市创成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1.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初步建成。基本形成了由回收网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支柱,加工利用为核心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全市现有废旧物资回收网点1017家,生活垃圾分类小区1157个,再生资源回收物分拣中心9个,大件垃圾拆解中心9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个、填埋场4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厂4个,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5个,建立“互联网+”回收平台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4家,可循环快递回收装置网点超1000个,废旧衣物回收站点17个,回收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

  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主要品种年回收总量超过380万吨,同比增长2.7%。其中,废钢回收量212万吨、废铜回收量11.5万吨、废铝回收量11.2万吨、废锌回收量1万吨、含锗废渣回收量0.4万吨、废纸回收量105万吨、废塑料回收量38.8万吨、废纺织品回收量0.24万吨。废电子电器回收拆解170万台、机动车回收拆解3218辆、废旧电池梯次利用500MWh、建筑垃圾消纳处理量300万吨,二手车交易量13.4万辆。2021年,全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总值超过85亿元。

  3.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培育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539家,其中大中型规模企业30家。高邮市“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成为全市低品位废有色金属、废锂电池及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产业主平台。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重点企业高标准机械化、智能化废旧物资分拣基地项目有序实施,初步形成了以生活垃圾处理、有色金属回收、危险废弃物处置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4.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企业、居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常态化开展二手商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违法犯罪打击行动,持续强化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等环节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二十大“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具体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扬州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扬州创新、生态、文化等优势,以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为重点,以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回收点和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为支撑,统筹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回收网络化、服务便利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全链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
  (二)工作原则
  1.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注重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力量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合力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2.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形成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经济转型和环境改善协同推进、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3. 积极探索、重点突破。积极探索废旧物资回收新模式,以资源化、再利用为重点,聚焦处置能力、网点建设、低值品回收等难点痛点问题,着力推进强链补链,补强薄弱环节,打造全链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4. 创新驱动、数智赋能。加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分拣体系,推进“互联网+”模式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中的应用,形成可推广的数字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规范化、智能化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市区全覆盖,标准化分拣中心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模式广泛运用。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更加规范便利。
  1.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网络更加完善。到2025年,建成规范回收站点1000个以上,绿色分拣中心3个以上。废旧物资回收量和增长率明显提升,9种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450万吨、比2020年增长18%以上,其中废塑料回收量达38万吨、比2020年增长15%以上。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达到8万次,可循环快递回收装置网点达到1200个、比2020年增长20%左右。
  2.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废旧物资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率有效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规模化、信息化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重点企业数量达到33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5%以上、比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比2020年提升20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
  3.二手交易和再制造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良。到2025年,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更加便利,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达到38家以上。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流通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再制造企业数量达300家以上、比2020年增长13%左右。
  4.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制订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旧货市场土地政策、金融财政政策。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因地制宜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按照“便于交售、服务规范、保护环境”的标准,综合考虑城镇居民小区、行政村人口分布、消费习惯、产业结构等因素,逐步完善村(社区)可回收物回收站点、乡镇(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加工中心、区域回收加工利用基地(物资集散基地)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组成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废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废旧物资分类转运和处置能力。持续开展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按照“大分流、细分类”基本路径,建立废旧物资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相衔接的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主要废弃物再加工利用水平,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重点企业通过特许加盟、承包经营、兼并合作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回收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废旧物资逆向回收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创新适应垃圾分类需求的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造集信息、交易、结算为一体的“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鼓励橡胶、化纤、机械装备、家居建材等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强化酒店、商场、超市、餐饮、景区等经营主体管理责任,建立定点定时收运制度,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加快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鼓励快递企业建立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应用可重复使用中转箱、笼车等设备。(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建设规范化绿色化分拣中心。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通过改扩建等方式,整合现有的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中心等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原则上,县(市、区)建设大型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各功能区建设中型综合型废旧物资绿色分拣中心,截至2025年底,全市绿色分拣中心数量达到3个以上。支持高邮市建设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绿色分拣中心、仪征市建设废旧塑料(衣物)绿色分拣中心、江都区建设废旧家电产品绿色分拣中心、广陵区建设废旧家具绿色分拣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规范化水平。研究发布社区回收和各类分拣标准,适时制定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支持龙头企业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公司、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加强回收网点规范经营管理,落实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智能化建设。完善“互联网+废旧物资”产业链条,加快互联网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深度融合。围绕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快递包装等废旧物资,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物流服务平台和回收网络,稳步推进智能回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形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全流程闭环体系。(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局、机关事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7.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现有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做好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高值化利用。以龙头企业带动环保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废旧塑料等资源再生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发展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构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旧金属、包装废弃物等新品类的区域回收利用体系。(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技术研发更新。积极引进废旧物资利用技术,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循环,推动产业向多元化、链条化方向发展。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完善再生资源产业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激励政策,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技术研发平台加强技术装备研发,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各领域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9.拓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鼓励各地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选择居民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置寄卖店、寄卖点。合理规划布局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品牌化、连锁化经营,进一步推行跨省、市便利交易。规划建设废金属交易市场,着力开展废钢铁、废铅、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或交换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二手商品交易管理机制。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明确相关市场主体权利义务。探索建立二手车、二手家电、二手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市场和交易行为。积极推动二手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三包”及“售后服务”体系建立,推动二手商品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高新区等平台为载体,结合扬州产业特色,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工业装备设备等产品再制造,发展大型成套设备等高端再制造业。积极推广高效无损拆解、绿色清洗、纳米复合成型、三维体积损伤零部件成型等技术,支持高邮市、广陵区钢铁生产企业规划建设报废汽车拆解基地,鼓励宝应县、仪征市、江都区规划建设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基地,推动再制造企业与上游废旧物资回收、拆解企业以及下游售后产业建立协同关系,打造“回收-拆解-分拣-再制造-产品销售”的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智能再制造。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体系,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重点企业。(市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项目清单及建设安排
  (一)重点项目建设安排
  2022-2025年,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建设重点项目共15项,总投资50亿元(详见附件)。其中钢铁、铝、锗、铜、铅等金属回收利用项目5项,废旧家电、电子电器等一般固废利用项目2项,塑料、橡胶、纤维等回收利用项目4项,锂电池、铅酸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2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项。
  (二)主要项目情况
  1.年产20万吨再生金属加工生产线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建设单位:宝应县物易宝(江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熟铝、铝合金、生杂铝、废旧设备、电线电缆等含金属废料。建设进度:2022年—2023年。
  2.锂电池回收利用及再生循环利用项目。项目计划投资6亿元。建设单位:高邮市江苏坤鑫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锂电池。建设年限:2022年—2024年。
  3.年产100万件密封条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建设单位:生态科技新城扬州杭园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橡胶。建设年限:2022年—2023年。
  4.年处理1万吨废弃物回收高纯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及产业研究院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1.5亿元。建设单位:江都区江苏宁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高纯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建设进度:2022年—2024年。
  5.金属、铜镍资源回收及重金属废弃物熔融处理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建设单位:邗江区宏鹏盛日贵金属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金属、铜镍资源回收及重金属废弃物。建设进度:2022年—2023年。
  6.碳纤维复合材料资源化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建设单位:邗江区志福环保产业(江苏)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碳纤维复合材料、退役风电叶片。建设年限:2023—2024年。
  7.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建设单位:邗江区荣麒(扬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电子废弃物。建设年限:2022—2023年。
  8.建筑、装潢垃圾收集处置再利用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建设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天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产品种类: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建设年限:2022年—2024年。
  五、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相关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压力。全面落实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优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拓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加大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合理规划用地,将回收网点、中转站、废旧物资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相关项目纳入专项规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优先配置废旧物资循环产业发展成效好的区县建设用地指标。围绕示范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设施。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市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行业秩序监督管理。落实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促进再生资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强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及电池组件拆解利用企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统计制度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建立完善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机制。开展废旧物资产生量调查和分类基础信息普查,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指导行业协会有效整合互联网数据和统计数据,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情况依法纳入企业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强化服务经营企业、工业生产企业经营者自产废旧物资回收主体责任。依托全市公共数据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市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商务、工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属地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强化责任分工。
  (二)强化工作落实。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定期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进展进行评估通报,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城市”“无废城市”目标体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纳入垃圾分类小区建设内容,并作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创建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各种宣传培训活动,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理念纳入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新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渠道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全面立体的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发展趋势和发展途径,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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