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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案例选编——福建省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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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力争实现新的突破。近年来,三明市递进式推动林权改革,不断深化和丰富改革内容,增加了生态产品供给,带动了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了林农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图为三明林票

  二、具体做法及成效

  (一)林权到户,放活经营权

  20世纪80年代初,三明市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办法,组建村林业股东大会,全面推行林业股份制合作改革,村民按照股份大小分红。针对第一阶段改革中出现的利益关系不明、村民和股东会之间矛盾突出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三明市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林业生产责任制。改革后,每个农户都有了林权证,调动了村民造林护林、开展林木经营的积极性。

  (二)林权分置,流转经营权

  林权确权到户,虽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但林农分散经营难以实现规模效益。2014年,三明市开展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引导林农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将经营权流转给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森林资源由单家独户管理向规模化经营集中。据测算,国有林场接管集体林地后,亩均蓄积量可从7立方米提高到12立方米以上,村集体每联营1000亩年可增收7万元以上。

  (三)规模经营,大力发展涉林产业

  做强一产,三明市针对70万亩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禁伐、限伐的实际,大力发展以种苗繁育、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木竹生产、林副产品采集等产业,积极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推广铁皮石斛、全缘榕等沙县小吃草根炖罐原料种植,建成林下种植示范基地3万亩,年产值5亿元。做优二产,稳步发展人造板、木竹制品、纸浆及纸制品、森林食品等产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千亿林产加工产业集群。做活三产,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文化创意、林业电子商务等产业,做到不砍树、也致富

  (四)金融赋能,盘活森林资源资产

  以林业金融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创新推出长周期的林权按揭贷款、普惠林业金融福林贷、林票、碳票碳汇开发贷碳汇质押贷等多种林业金融产品,推动森林资源资产变现,破解林业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难题。5年来,三明市林地流转涉及金额近20亿元;办理林权抵押登记1.76万宗,抵押金额98.8亿元。截至2021年底,三明市制发林票总额达1.63亿元,惠及村民1.6万户、6.6万人,带动试点村林农增收4605万元、村财增收1055万元。

  (五)碳汇增益,探索拓展价值实现渠道

  鼓励集体、个人等将林业碳汇开发权委托给生态资源运营公司,统一整合和打包生成林业碳汇项目,实施竹林碳汇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15万亩,涉及44个村1.2万户。为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三明市进一步探索发行林业碳票,以林木生长增量为基础并测算换算成碳减排量,以碳票形式发给林木所有权人,作为碳汇交易、质押、兑现、抵消等权属凭证,进一步拓展了收益渠道。截至2022年4月,全市林业碳汇经济价值逐步显现,林业碳汇产品交易金额达1912万元。

图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三、经验及启示

  (一)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基础

  明晰产权是集体林地流转的前提。三明市集体林权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在完成集体林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后,创新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有效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调动了社会资本参与经营集体林的积极性。

  (二)建立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是关键

  三明市探索实施了一评二押三兜底机制,一评即一套评估体系,评估林木价值和林农信用等级,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测算评估和技术支撑,从源头把控风险;二押即林权抵押和基金担保,为林农贷款增信提额;三兜底即基金、保险和国有收储公司兜底代偿,解决了银行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问题,让银行敢贷款,使得敲开银行门,盘活万重山成为现实。

  (三)引导林业贷款资金再次投入森林保护与经营是亮点

  通过林业金融创新,将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并规定不得将贷款资金借给他人赚取利差和投资炒房炒股,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在林业方面的支持政策,引导林农将贷款资金投入造林营林、竹山垦复、茶果经营、林下经济等领域,破解了森林管护和涉林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做到取之于、用之于,实现以林养林以林富民

  (四)保护林农权益是根本

  以群众利益优先为导向,坚持自愿,依法操作,保障权利,维护公平。在林权流转方面,充分尊重林农和村集体的意愿,允许林农选择适当的模式参与经营,不搞一刀切。在林票制度改革过程中,林农与国有林场合作经营的模式、收益分成比例、林票量化分配方案等,均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效保障了林农的收益权、处置权。普惠林业金融福林贷更是将金融引入千家万户,使山林真正变成摇钱树,探索出了一条更加侧重广大林农绿色发展的致富之路。

  (五)政府统筹协调是保障

  从集体林到林权到户,再到规模经营,政府坚持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调整推进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兜底作用,有效保障了各项制度的落地见效。在推行普惠林业金融改革中,受制于林地分散、林木价值评估能力不足、投资收益周期长等瓶颈问题,政府运用财政支持、简易评估、风险担保等手段,打消金融机构投资顾虑。在三权分置改革中,政府挨家挨户走访协调,实现将林农分散林地整合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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