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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和部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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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要求,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和部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北京市、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和成渝地区等5个地区,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央广电总台、国防科工局、移民局等5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自2022年5月起率先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积极探索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机关实施主体责任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明确成效评估内容和方式,要求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为规范各地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科学有效建立实施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提供指引。

  下一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做好业务指导,开展宣传培训,有序有效推进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落实落地。同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推动各级机关在全社会粮食节约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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