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关于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等19个城市入选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