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节水工作进展情况
江西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全省单位GDP水耗下降20%和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30%的目标。
一、分解了“十一五”全省GDP水耗下降目标。“十一五”期间,江西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20%,即每万元生产总值耗水量从2005年的522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418立方米,年均下降4.4%。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30%,即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从2005年的352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246立方米,年均下降6.3%。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等两个指标已分解到得各设区市。
二、明确了工业节水重点。加强对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的用水管理,尤其强化工业废水综合治理,限制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在各污染集控区和高耗水的漂染、树脂、制革、造纸、电镀等类型企业中开展污水的净化再利用,其中电镀和再生造纸企业的回用率要求达到90%以上,漂染、制革企业要求达到60%以上。
三、建立了节水考核机制。江西省下达了各设区市年度节水考核目标。省市两级政府签订了资源节约目标责任书,“万元生产总值水耗”被列作五大考核指标之一。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节水考核,限制超定额用水,促进了取用水户节水工作的开展。
四、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求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检查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用水合理性,对于超出用水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既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又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五、抓用水定额标准管理。根据《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着力完善宏观总量控制和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加快指导各地编制用水和节水计划,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事前监督,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促进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采用,加强节水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全省工业用水效率。
六、抓好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江西省确定东乡县和萍乡市湘东区为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例如,萍乡钢铁厂是湘东区的用水大户,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加大节水改造力度,吨钢耗水量由原来的50.2立方米降低到6.14立方米,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基本实现了废污水零排放,不仅缓解了用水压力,同时也减轻了萍水河的水环境压力。
七、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利用省基建投资设立了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专项,重点支持了峡江县雄狮年产十二万吨造纸废水“零排放”节水工程、赣州菊隆高科技公司甜菊糖甙产品生产节水及污染防治项目、鄱阳三清净水宝公司净水宝环保产业化项目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开展节水试点工作。
江西省拟在2007年加快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的法制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成一批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全省每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4.4%,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6%。一是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全面推动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二是以结构调整为抓手,形成节水型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三是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领导。着力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加强规划指导,推进节约用水稳步有序推进;着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加快节约用水提供制度保障;着力抓好试点示范,为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着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发展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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