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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计划“十一五”期间全面实现

水资源科学配置与管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对全市水资源进行深入认真的综合调查评价和科学分析,合理确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一是要实行“以水定产”经济发展模式,根据全市水资源总量、城镇生活和行业(产品)用水定额,按照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原则,确定区域、行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节水指标;二是要根据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当前节水水平,确定区域产业结构和行业用水布局;三是重点对青岛市生态环境和各产业部门需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供需协调基础上制定青岛市水资源总量控制调度预案和青岛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四是科学进行来水预测和供水保证率,制定全市特枯年份和连续枯水年份的水资源供给应急预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是依据新一轮水资源综合规划,在供、需水平衡分析基础上,会同市计划主管部门按流域和行政区域对各区(市)及市本级进行水资源总量配置,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是根据全市水资源总量配置方案,对分配给各区(市)及市本级的水资源量进行二次分配。即:各区(市)按照市下达的区域水资源配置总量,按行政区域和用水行业进行再分配,分解配置到各镇(办)和行业用水户;市本级通过对市供水企业、企业自备水源下达取水计划和对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用水计划,再次分配市本级水资源量。

三是建立水资源配置管理指标体系。一方面建立市、区(市)、镇(办)、和用水户的四级用水总量控制网络,通过总量控制限制高耗水项目(设备)建设,促进水资源向高效低耗产业配置。另一方面要通过用水总量控制督导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和产品用水定额,促进用水结构调整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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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28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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