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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

北京用水量年均下降近1亿立方米

 

  北京市强化社会单位节水管理,一方面严格核定用水定额,多次压缩用水指标;另一方面严格实行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照不同幅度,收取1—3倍的加价水费,有效推动了用水量的持续下降。

  刚刚公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显示,“十五”期间,北京万元GDP用水量由137立方米下降到51立方米,全市用水总量呈下降趋势。总用水量由2000年的40.4亿立方米下降到2005年的34.5亿立方米,年均下降近1亿立方米。

  从北京市水务局了解到,2006年,北京市计划用水单位27800多个,其中有年用水100万吨以上单位54个,10万吨以上单位921个。北京对这些用水大户进行重点监控,通过自动和人工查表系统,对用水量明显异常单位进行分析、预报。

  对居民用水,北京尚未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据介绍,北京市目前实行阶梯式水价基础性工作还不成熟,特别是操作层面还有一定难度,主要涉及查表到户、水表更换、人户分离、一户多房、人口确定等具体问题。有关部门表示,北京市将尽快推进完善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基础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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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27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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