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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对境内鄱阳湖流域等实施生态补偿

发布时间:2018/04/03
来源:地区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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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近期印发了《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将对境内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以及东江流域等实施生态补偿。根据办法规定,江西省将在保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各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基数不变的前提下,采用因素法结合补偿系数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两次分配,并将水质作为主要因素,同时兼顾森林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因素,对水质改善较好、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县(市、区)加大补偿力度。

 

(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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