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乌江、赤水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确保境内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七星关区将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范围推广到乌江、赤水河流域所有支流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行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总河长”,乡镇长任乡镇级“河长”,村一级负责人任村级“河长”的三级“河长制”,将辖区内乌江、赤水河流域所有支流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使全区大小河流、8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都有“河长”负责。同时按照“县考乡、乡考村”的考核机制实行逐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责任绩效考核。
(贵州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