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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答记者问(三)

发布时间:2022/10/28
来源: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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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意见》对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意见》一是明确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范围,要求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村级组织的职责范围、履职方式、运行流程,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做好松绑减负的“减法”。二是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逐步推进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做好提质赋能的“加法”。三是针对“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现象,提出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整合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以及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并强调要坚决杜绝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或者提供材料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级组织实绩等问题,拿出建章立制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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