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行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是否会有变化?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制度设计上,用三句话概括,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老人老办法”,指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也就是2014年10月前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通称为“老人”,按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新人新办法”,指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2014年10月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称为“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中人平稳过渡”,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也就是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称之为“中人”,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