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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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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概括地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这种模式下,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也就是每个工作人员都有一个个人账户。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2019年5月起为16%),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个人缴费纳入个人账户后予以计息。工作人员退休时其待遇计发实行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方式,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即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管理,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纳,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三是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部分不纳入社会保险基金发放的项目,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原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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