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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条例》如何解决不同类别人员流动中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
答: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在工作机制方面,《条例》要求,建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业务标准,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在制度设计方面,《条例》要求,流动人员等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精神另行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以《条例》为基本遵循,推动形成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为引领,全国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政策融通、机构联通、流转畅通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