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问: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请问《条例》对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现在农村有3500万名党员,超过全国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是我们党在农村的基本队伍。《条例》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作用和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乡两级党委要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二是严格管理监督,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等。三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四是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同时,根据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不断流动的实际情况,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