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报告有哪些要求?
答:《条例》设专章对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作出规定。《条例》明确,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条例》主要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就工作中有关重大事项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条例》逐条分项列出了党员请示事项、党员报告事项、领导干部请示事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并对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