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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问答(七)——党组织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2021/12/17 人事司

  问:党组织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

  答:《条例》坚持能统则统、当分则分,针对请示报告程序和方式中的主要问题作出规定。一方面,坚持请示、报告的统分结合,对于请示报告的提出程序、口头和书面方式、载体等具有较多共性的问题,统一作出规定;对于行文要求、办理程序、请示答复、报告综合分析利用等个性问题,区分请示、报告分别进行规定。另一方面,坚持各级各类党组织的统分结合,在面上作出规定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提出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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