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谈谈《条例》对代表产生是怎样规定的?
答: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是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严格代表条件,严格产生程序,严格纪律要求,确保了代表整体素质。《条例》总结实践经验,对代表选举产生作出规范。在代表条件方面,强调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在名额分配方面,明确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强调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在产生程序方面,明确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听取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代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