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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六)——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后有哪些影响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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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后,对重新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使用或者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评先等有哪些影响?

  答:《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后重新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使用或者提拔任用有不同的影响期: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受到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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