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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扎实推进 不断提高平时考核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6/08/16
来源: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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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扎实推进

不断提高平时考核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年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把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作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规范完善考核制度、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有力抓手和有效措施,科学探索、扎实推进,突出平时考核的鲜明导向和自我管理自我激励功能,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推动发展和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市发展改革委机关连续12年获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优秀等次。今年5月,青岛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有关文件上作出批示,要求总结并宣传市发改委干事担当的好作风、好经验。

一、完善平时考核规章制度,体现规范性

加强顶层设计,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将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内容、标准、程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做细做实,先后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工作,加强业务职能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庸懒散慢拖瞒”治理,加强公共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综合评议考核细则》和《激励目标考核细则》等一系列办法,并以委党组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每年都结合形势和任务需求,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每年年初组织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填写《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由分管领导审阅,报委人事处备案,汇总后在全委进行公示,强化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每年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日常考核,半年、年终分别占个人业务职能目标年度最终得分30%50%。为增强平时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委党组把平时考核纳入全局性工作,每半年、年终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委内负责平时考核责任处室汇报,研究分析平时考核落实情况,明确工作要求,积极营造重视平时考核工作、落实平时考核工作氛围。

二、科学确定平时考核内容指标,突出操作性

坚持将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作为平时考核重要内容,将考核内容对应设定为公共目标和业务职能目标。个人公共目标包括督查督办、调查研究、工作纪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16项内容,按照公共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组织考核。制定个人业务职能目标时,首先是各处室在与上年度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比对基础上,突出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大政策资金、重要问题研究、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对照全国先进城市(地区),逐个岗位、逐项职责“寻标”、“对标”,科学合理确定赶超目标和努力方向,初步形成处室年度业务职能目标,由委分管领导组织研究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委主要领导逐项审定后最终确定。在此基础上,处室负责人统筹安排本处室每名工作人员业务职能目标。目标确定后,通过“达标”、“夺标”、“创标”,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创新、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实现“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件件能达标”,努力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这样操作,既能够确保业务工作紧紧围绕青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形成合力、有的放矢,又确保工作目标在“跳起来才够得到”范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三、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法,增强实效性

按照“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原则,提高平时考核方法的操作性和持续性。一是最大程度量化考核指标。对于可量化指标,必须量化、充分细化,用数据高低来衡量对比干部工作在时间、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优劣;对于确实难以量化的指标,提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突出标准的差别性和层次性,确保评价标准易于理解和操作。二是充分借力信息化手段。通过金宏办公网络,实现个人“周工作纪实”、“月工作小结”、政务督查督办、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干部日常考勤等工作实行自动化管理,既做到客观公正,又节省人力成本。依托市电政办探索网上领导评议、网络打分等考核方式,使平时考核更加简捷、方便操作,不断提高平时考核效能。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手段。成立由委领导、相关专家和委内综合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第三方考核评估小组,对处室和个人年度业务目标推进情况进行逐条考评。通过查阅年终总结,翻阅证明材料,询问责任人等形式,逐条评估打分,真实反映处室及个人目标完成状况。四是激发工作推进内生动力。在委办公区域设立电子屏幕,实时公布处室及个人平时考核内容进展情况、落实进度,并用“绿色”、“蓝色”、“红色”三种颜色分别显示业务目标“按时推进”、“已完成”、“超时推进”不同进度。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公布个人日常考核成绩,促进相互监督和学习借鉴。

四、加强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挥导向性

考核结果能否充分合理使用,将直接影响到平时考核工作的生命力。为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作用,建立起考核与干部“能上能下”紧密相连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订《年度考核结果使用暂行办法》,将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以及奖励、评优、培训的重要依据。比如,组织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年终考核结果运用环节构成。组织民主测评,人员排序按近三年度个人考核等次进行排序20142016年累计选拔任用33名处级干部,平时考核优秀人员占91%,彰显了平时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受到市委组织部充分肯定。近年来,着眼实际工作需求,优先推荐日常考核优秀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全委共有12人参加出国(境)培训,40余人参加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和市直其他部门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地举办的业务培训,杜绝论资排辈等照顾现象对连续三年在各职级分组考核列后三名人员,由委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体干部会议汇报整改措施,视情予以轮岗交流。

五、将诚信建设融入日常考核,体现创新性

为引导机关干部带头讲诚信、履承诺,推动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该委经过深入调研思考、广泛征求意见,20145月,制定了《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今年5月,结合形势要求,将个人事项报告内容纳入信用管理,重新修改完善信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干部信用管理实行等级制,设ABCD四个等级,干部信用基础分为100分,发生失信行为实行减分制。坚持将信用等级评定情况融入到平时考核当中,与干部考核、晋升、惩戒等挂钩,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级的,方有资格参加当年度评先评优。通过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社会公开等渠道征集履职信用、公德信用及个人信用信息。截止目前,共查处干部违反信用管理14人次,1人信用等级被定为B级、1人被确定为C级,对确定为C级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当事人在所在处室组织生活会做检查,减半发放当年度精神文明奖。该办法一方面将干部监管时间从“八小时以内”扩大到“八小时以外”,监管范围从“工作圈”扩大到“生活圈”、“社交圈”,有利于对干部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管理上实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另一方面强化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将道德约束内化为干部的行动自觉,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必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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