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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之17|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发布时间:2021/12/25
来源: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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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数/断面总数×100%。表征水环境质量的指标主要有: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中劣Ⅴ类水体比例等。考虑到2020年地表水中劣Ⅴ类水体比例已降至0.6%,因此设置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指标。

  “十三五”前4年,我国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从66.0%提高至74.9%。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产生活活动强度降低,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幅提高至83.4%,高出正常年份3~4个百分点。

  “十四五”时期,通过开展河湖水质改善技术指导、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和排污口排查整治、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治理改造或替换不达标水源、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等措施,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可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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