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提出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四大类25项主要指标如期实现,其中,13项指标提前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内生产总值(GDP)
“十三五”前四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速达到6.6%。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发展遭受严重冲击,经济增速明显下滑,但仍达到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经济总量跨越百万亿元大关,达到101.6万亿元,GDP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完成度达到96.8%,人均GDP连续2年超过1万美元。
二、全员劳动生产率
“十三五”前四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进展顺利,年均增速达到6.6%,从8.9万元/人增至11.5万元/人(2015年不变价)。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GDP增速大幅下降,与之高度相关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放缓,但仍保持了2.5%的实际增长,预计提高至11.8万元/人。
三、城镇化率
城镇化率保持较快增速。“十三五”前四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6.1%提高到60.6%,年均提高1.13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从39.9%提高到45.4%,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
四、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十三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7%,快于GDP年均增速0.9个百分点。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服务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仍然由2015年的50.8%稳步提升至54.5%。
五、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十三五”时期,我国科技投入大幅增加,连续5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R&D经费支出总量增速有所放缓,但仍然达到24426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位,R&D经费投入强度提高到2.40%。
六、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十三五”时期,发明专利数量快速增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预计由2015年的6.3件提高至15.8件,年均提高1.9件,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七、科技进步贡献率
“十三五”时期,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5年的55.3%提高至60%以上,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八、互联网普及率
2018年底,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分别达到86.1%和93.6%,提前完成规划目标。截至2020年底,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分别达到96%和108%。
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5.6%。2020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2189元,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如期实现。
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十三五”时期,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预计从10.23年提高至10.8年,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十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十三五”时期,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国就业人员稳定在7.7亿人以上。新增就业岗位快速增长,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保持在1100万以上,5年累计新增6564万人,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十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十三五”时期,现行标准下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十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截至202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99亿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1%以上,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十四、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十三五”时期,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超过2300万套,超额完成2000万套的规划目标。
十五、人均预期寿命
“十三五”前四年,人均预期寿命从76.34岁增至77.3岁,预计可顺利实现规划目标。
十六、耕地保有量
“十三五”时期,我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有量完成保持在18.65亿亩以上的规划目标。
十七、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十三五”时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56万亩的规划目标内。
十八、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十三五”时期,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25%,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十九、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十三五”前四年,我国深入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进展顺利。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GDP增速大幅下降,单位GDP能耗降幅收窄,但仍保持了下降趋势,比2015年累计降低13.2%。
二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2015年的12%提高到15.9%,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二十一、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十三五”时期,我国主动控制碳排放,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8.8%,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二十二、森林发展
“十三五”时期,我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21.7%提高到23%以上,提前完成规划目标。2016—2018年,森林蓄积量逐年增长至163.7亿立方米、170亿立方米和175.6亿立方米,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二十三、空气质量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措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7%、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28.8%,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二十四、地表水质量
“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由2015年的66%提升至83.4%、劣V类水体比例由9.7%降至0.6%,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二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十三五”时期,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累计减少13.8%、15.0%、25.5%和19.7%,均提前完成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