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指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以水生生物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2个大型通江湖泊,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7条重要通江支流等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以及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等重点水域,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